【澳門導報】行政長官:保證會不惜成本做好防疫工作

发布时间:2020/03/25 点击数:

澳門導報

(本報消息) 行政長官賀一誠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,澳門居民為社區健康、澳門長遠發展,很配合政府呼籲,防疫工作做得很好。特區政府向全體澳門市民保證,将不惜成本做好防疫工作。

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當日的記者會上表示,衛生部門從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防疫措施,對乘坐由湖北來澳航班的旅客進行測量體溫,至3月15日期間,政府持續推出系列防疫措施,第一階段的工作期間有10宗病例,曾連續40日零感染,沒有社區傳播,政府評估此階段的工作得到肯定。同時,對於接回從湖北返澳的57名澳門居民,政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,使飛機上無任何感染,居民現在都已順利回家。

他表示,每個階段的防疫工作都要經過評估,請教專家意見。由於本澳市民配合,政府現階段不需啟動民防架構,澳門居民為社區健康、澳門長遠發展都很配合政府呼籲,防疫工作做得很好。他同时亦表示,特區政府向全體澳門市民保證會不惜成本做好防疫工作。

至於現階段,他表示,新增的都是輸入個案,且全部都可以找到源頭,並直接從口岸或指定酒店找到確診病患者,可掌握到其接觸者,所以不會在社區傳播,現時澳門仍是零社區感染,因此暫時不需再暫停博彩業或娛樂場所等。

在入境措施方面,行政長官表示,澳門特區政府23日接到香港特區政府通知,香港將實施一系列新入境措施,據此,澳門特區政府亦作出相應措施配合之。澳門特區政府根據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25條的規定,頒佈有關批示。該批示同時還命令停止澳門國際機場的轉機服務;同時,與過往一樣,該批示規定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,衛生局可以豁免特定的人士遵守有關的禁止入境的措施。

行政長官結合本澳系列入境措施和規定,就3月25日起針對不同人士的入境及相關醫學觀察或檢查措施作出介紹:

關於澳門居民:可以入境,但是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外國、香港、台灣者,入境後要接受14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;

關於外國人:禁止入境;

關於內地、香港、台灣居民:

(1)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外國者,禁止入境;

(2)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香港、台灣者,可以入境,但是入境後要接受14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;

(3)入境前14天內未曾到過外國、香港、台灣者,可以入境,但是如來自新冠肺炎高發地區,入境後須接受醫學檢查;

(4)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湖北省的非澳門居民,或曾經到過內地的外僱,在取得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生證明後,方可入境。

(注:行政長官記者會詳情要點圖文包,請流覽本報官方公眾號:請在公眾號搜索欄中搜索澳門導報)